标段(包)编号:ZJGJS0519-202301-01
一、招标概况
枝江市综合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基地项目于2023年8月12日在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招标公告,2023年9月1日10时0分在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 ,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二、评标结果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湖北承善建设有限公司 |
宜昌腾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湖北宜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湖北玛瑙河建设有限公司 |
天恩集团(宜昌)建设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50(元) |
******.38(元) |
******.00(元) |
******.53(元) |
******.34(元) |
质量目标 |
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
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
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
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
履约期限(天)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投标人资质证书名称及编号(如有) |
D******2 |
D******3 |
D******6 |
D******5 |
D******6 |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及编号(如有) |
(鄂)JZ安许证字[2018]025025 |
(鄂)JZ安许证字【2020】041643-1/2 |
(鄂)JZ安许证字【2013】008792 |
(鄂)JZ安许证字【2016】013574 |
(鄂)JZ安许证字[2008]004562 |
拟派 项目 管理 人员 |
项目经理 |
卞蒙蒙,建造师,鄂******3583鄂建安 B(2021)****** |
鲁永明,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鄂******2898 |
钟长春,建造师证,鄂******0780 |
张超,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鄂******3646 |
冯发强,建造师证,鄂 ******6894 |
技术负责人 |
闫政卫,工程师,E******8 |
蔡池生,职称证,E******00420 |
钟海霞,职称证,E******4 |
姚定华,职称证,M******2 |
樊江勇,职称证,E******1 |
施工员 |
薛华,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042******18112 |
吴强,岗位证,042******12289 |
徐清炳,岗位证,042******14084 |
马江,岗位证,************050 |
滕建,岗位证,************248 |
质量员 |
闫正喜,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042******13568 |
贺涛,岗位证,042******01182 |
薛丽,岗位证,************006 |
李双,岗位证,************049 |
贺蓉,岗位证,************149 |
现场专职安全员 |
任启娟,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鄂建安C3(2020)****** |
王晶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鄂建安C2(2020)****** |
张晓清,安考证,鄂建安C2(2019)****** |
杜昌芹,安全生产考核C证,鄂建安C2(2018)****** |
王新华,安管证,鄂建安 C2(2021)****** |
评标情况 |
评标工作于2023年9月1日10:30(北京时间)在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三室进行。评标过程如下:
一、初步评审:
1、形式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16家投标单位形式性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资格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 16家投标单位资格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响应性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16家投标单位响应性评审均通过,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二、详细评审:
1、技术标评审阶段:评标委员会对16家投标单位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进行详细评审并打分。其中湖北卓越时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技术评标最终得分低于技术总分Y的60%,属于重大偏差、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第二评分节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上传空白文件,不进入后续评审。
2、商务标评审阶段:评标委员会对15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进行详细评审并打分。
3、经济标评审阶段:评标委员会对15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进行详细评审并打分。
4、依据投标单位综合得分结果,评标委员会不排序推荐5名中标候选人。
三、评审结果:
经评审,推荐5名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分别为:湖北承善建设有限公司、宜昌腾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湖北宜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北玛瑙河建设有限公司、天恩集团(宜昌)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人代表:李传平 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梅立新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3年9月4日17时30分至2023年9月7日17时30分。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枝江市董市镇人民政府 电话(传真):****** 2.招标代理机构: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传真):****** 3.行业主管部门:枝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传真): ******410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电话(传真):******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9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