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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市大新县雷平镇左安村巴凑屯一片区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更正公告
一、项目名称:崇左市大新县雷平镇左安村巴凑屯一片区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
二、项目编号:HWST3G******
三、采购单位:大新县土地征用和开发整理中心
地址:大新县桃城镇富康路96号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 ******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物盛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6号金湖帝景B座1305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
五、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5月13日
六、更正日期:2021年6月23日
七、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更正内容详见附件。
华物盛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3日
附件
崇左市大新县雷平镇左安村巴凑屯一片区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崇左市大新县雷平镇左安村巴凑屯一片区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 |
项目招标编号 |
HWST3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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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大新县土地征用和开发整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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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大新县土地征用和开发整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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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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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华物盛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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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类型及规模 |
项目实施总面积60.9388公顷,涉及图幅号 F48G032082(图斑号28、71、51、7、12、13、16、17、18、 23、31、35、36、37、91 ),提质改造前耕地国家级利用等别为旱地8、9等,项目建成后预计新增水田面积52.6496公顷,改造后耕地国家级利用等别为水田7、8等。项目总投资2990.92万元,工程施工费1131.89万元,其中土地平整工程预算金额536.30万元,灌溉与排水工程预算金额 270.64万元,田间道路工程324.95万元。项目施工工期为5个月, 其中土地平整工程涉及表土剥离157948.94m³,表土回覆 157948.94m³, 土方开挖 114714.98m³, 土方回填 114714.98m³, 土方调运34953.84m³,石芽清理6476.24m³,犁底层压实 114714.98m³,清理果树1183棵,修筑田塊24210m;灌溉与排水工程涉及改建那岸北干渠2603.81m,,新建支渠1条长1751.91m, 新建斗渠2条总长1701.88m,新建农渠9条总长3777.26m,新建 渠过沟盖板2座,灌溉涵洞27座,进水闸2座,跌水25座;田间道路工程涉及改建田间次道2条总长2004.23m,新建田间次道1 条长961.55m,改建生产路4条总长1889.17m,新建生产路2条长 633.02m,修建喇叭口 22座,回车台2座,拆除原有道路512.83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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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1 年6月18日 9时 30分 |
开标地点 |
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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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开始时间 |
2021年6月24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1年6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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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拟中标人 |
广西鑫丰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牵头人)、广西盛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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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鑫丰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牵头人)、广西盛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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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承诺支付本项目完成所需的一切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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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陈芳(桂******8375);身份证号:452526********2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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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 |
黄庆吉(桂建安C(2016)******);身份证号:452424********1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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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目标 |
签订合同后,在120个自然日内完成项目施工并提供项目验收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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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 |
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立项与验收规范(试行)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8﹞17号)、《土地整治工程验收技术规程DB45/T1057-2014》要求,获得项目新增耕地确认批文,并通过信息系统报备和新增耕地核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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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兴物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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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承诺支付本项目完成所需的一切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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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蒋庆华(赣******2733;身份证号:3623********48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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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 |
吕建山(赣建安C(2010)******;身份证号:362322********48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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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目标 |
签订合同后,在120个自然日内完成项目施工并提供项目验收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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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 |
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立项与验收规范(试行)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8﹞17号)、《土地整治工程验收技术规程DB45/T1057-2014》要求,获得项目新增耕地确认批文,并通过信息系统报备和新增耕地核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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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江西旺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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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承诺支付本项目完成所需的一切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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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贺新宇(******;身份证号:362430********0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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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 |
胡友益(赣建安C(2013)******;身份证号:360121********39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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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目标 |
签订合同后,在120个自然日内完成项目施工并提供项目验收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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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 |
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立项与验收规范(试行)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8﹞17号)、《土地整治工程验收技术规程DB45/T1057-2014》要求,获得项目新增耕地确认批文,并通过信息系统报备和新增耕地核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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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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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媒介 |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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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和投诉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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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部门 |
大新县自然资源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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